政策解读 · 2026年10月29日

H-1B 被裁员后还能在美国待多久?60 天宽限期怎么算、能走哪几条路

H-1B 被裁员后,现行规定通常给最多 60 天的宽限期(不超过 I-94 到期日),这段时间内找到新雇主递交申请、转换身份或递交绿卡相关申请,都可以留下来。

先说结论:H-1B 员工被裁员,身份不会当天就没了。根据 8 CFR 214.1(l)(2),从雇佣结束的次日起算,最多有 60 个连续日的宽限期;I-94 上剩下的时间不到 60 天的,以 I-94 到期日为准,而且每个获批的有效期内只能用一次。宽限期内不能工作,但可以做四件事:让新雇主递交 H-1B 申请、递交 I-539 转成别的身份、在符合条件时递交 I-485 绿卡申请,或者在有获批 I-140 时申请"特殊情况工卡"。四件事都没在宽限期内递交,一般就要在宽限期结束前离开美国。

注意: 2026 年 9 月 11 日,国土安全部(DHS)在《联邦公报》(91 FR 57807)发布提案,提议取消这 60 天宽限期,公众意见征集到 2026 年 11 月 10 日截止。截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,这还只是提案,没有发布最终规则,现在被裁员的人仍然适用 60 天宽限期。

60 天宽限期是怎么规定的?

要点现行规定
适用身份E-1、E-2、E-3、H-1B、H-1B1、L-1、O-1、TN,以及随行家属(如 H-4)
最长时间60 个连续日,或到 I-94 有效期结束,取较短的一个
次数每个获批的有效期内一次
能不能工作不能,除非另有工作许可
性质裁量,DHS 可以酌情缩短或不给

这个宽限期是 2017 年 1 月 17 日起才有的。之前,工作一停,身份在法律上就算没有维持。DHS 这次的提案,就是想恢复这种做法。

举个例子:I-94 还有一年,3 月 31 日是最后工作日,宽限期从 4 月 1 日算起,最后一天是 5 月 30 日。如果 I-94 4 月 20 日就到期,宽限期只到 4 月 20 日。哪一天算"最后工作日",遣散费、带薪假期间算不算在职,要看雇佣关系实际哪天终止,建议拿雇主的书面通知来确认。

宽限期内能走哪几条路?

1. 新雇主递交 H-1B 申请(换雇主)

新雇主在宽限期内递交 I-129 申请,您就保住了身份。已经持有 H-1B 的人还可以用 H-1B 可携带性(portability):新雇主正式递交后,不用等批准就可以开始上班。一般不用重新抽签。

2. 递交 I-539,转成别的非移民身份

常见的是转 B-2 访客身份(要有真实的访问目的),先合法留在美国,再决定下一步;配偶有 H-1B 或 L-1 的,可以转 H-4 或 L-2;想回学校的,可以转 F-1。B-2 期间不能工作,转 F-1 要先拿到学校的 I-20。I-539 审理期间同样不能工作。

3. 递交 I-485 调整身份

如果排期已到,而且绿卡申请本身还成立(比如 NIW、EB-1A 这类自己申请的,或者亲属移民,或者担保雇主仍然打算在您拿到绿卡后雇用您),可以在宽限期内递交 I-485。裁您的正是担保雇主的,先请律师评估。已经递交 I-485 满 180 天、I-140 已批准的,可以按 AC21 规定换到"相同或类似"的工作,继续原来的绿卡申请。

4. 申请"特殊情况工卡"(compelling circumstances EAD)

I-140 已经批准、但排期还没到的 H-1B、H-1B1、L-1、O-1、E-3 员工,可以递交 I-765,证明自己有"特殊情况",比如本人或家属严重疾病或残障、与雇主有纠纷或遭到报复、对本人的其他重大损害,或者本人离开会给雇主造成重大损失。单纯被裁员一般不算。这个工卡是移民局裁量批准,要一年一年申请,不等于身份本身。

另外两点要知道:雇主在授权停留期结束前解雇 H-1B 员工、员工选择离开美国的,雇主要负担合理的回国交通费。I-140 批准满 180 天后,雇主撤回不会让它自动失效;优先日另算,只要批准不是因为欺诈、重大错误,或劳工证被撤销、作废而被撤销,一般都能保留。

被裁员后头几天先做什么?

  • 拿到书面的解雇通知,确认最后工作日,在日历上标出宽限期最后一天。
  • 下载最新的 I-94 记录,看清楚到期日。
  • 问清楚雇主:会不会向移民局撤回 H-1B 申请、I-140 什么状态、回国机票怎么报。
  • 同时准备两条路:一边找新雇主,一边准备 I-539 或其他备选材料,不要等到第 55 天才动手。
  • 配偶、孩子的 H-4 身份跟着您走,一起安排。

常见问题(FAQ)

1. 60 天宽限期是自动的吗?

不完全是。规定写明 DHS 可以酌情缩短或取消这 60 天。移民局会在审理您之后递交的申请(比如新雇主的 H-1B、I-539)时,再判断宽限期适不适用。

2. 宽限期内可以打零工、做兼职吗?

不可以。宽限期内不能工作,除非另有工作许可,比如新雇主已经递交 H-1B 申请、按可携带性开始上班,或者拿到了工卡。

3. 遣散费期间算不算还在职?

不一定。要看雇佣关系实际哪天结束。有些公司在通知期内继续发工资、员工仍在职;有些公司直接终止雇佣、另付一笔遣散费。以雇主的书面通知为准,有疑问请律师看一下。

4. 60 天内没找到工作,转 B-2 可以吗?

可以在宽限期内递交 I-539 申请转 B-2,要有真实的访问目的。按时递交、有依据的申请,审理期间一般不累计无合法身份停留时间(unlawful presence),但不能工作。之后找到新雇主,需要新雇主递交 H-1B 申请,能否在美国境内直接转回 H-1B,要看具体情况评估。

5. 宽限期过了还没离开,会怎样?

宽限期一过就不再维持身份,之后在境内申请延期或转身份会很难。无合法身份停留时间一般从 I-94 到期后开始累计:累计超过 180 天、不满一年后离境,3 年不能入境;满一年后离境,10 年不能入境。已经过了宽限期的,请尽快找移民律师评估。

主要资料来源

凌图律师事务所(Lingtu Law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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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资料来源:DHS、USCIS、8 CFR、INA|信息核对:2026年10月29日

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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