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-1C获批
团队规模虽小仍认定管理岗位
美国公司团队规模较小,EB-1C成功获批
背景
客户是中国集团公司的海外业务负责人,后被调任至美国关联公司;美国公司规模不大,团队人数有限。
难点
团队人数少,不能简单靠员工数量证明管理岗位的合理性。
策略
从公司实际的业务模式出发,结合客户管理的职能范围、下属员工职责与外包/第三方服务的使用情况,说明公司的组织结构足以支撑一个管理或高管职位。
结果
EB-1C(I-140)顺利获批。
团队规模虽小仍认定管理岗位
客户是中国集团公司的海外业务负责人,后被调任至美国关联公司;美国公司规模不大,团队人数有限。
团队人数少,不能简单靠员工数量证明管理岗位的合理性。
从公司实际的业务模式出发,结合客户管理的职能范围、下属员工职责与外包/第三方服务的使用情况,说明公司的组织结构足以支撑一个管理或高管职位。
EB-1C(I-140)顺利获批。
审理趋势一直在变,材料是否充分因人而异。把您的履历、奖项与工作经历发给我们,工作日 24 小时内安排律师一对一评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