竞业条款无效
对方说不清商业秘密 · 撤诉并承担部分律师费
辞职自己开报税工作室,被老东家告盗用客户名单!对方连「秘密」是什么都说不清,最后撤诉还出了律师费
背景
W女士在一家报税记账事务所干了六年,辞职后在附近租了个小办公室,自己给个人和小生意报税。她在朋友圈发了开业消息,几个老客户主动找了过来。三个月后,老东家把她告了,说她违反竞业条款、偷了客户名单,要法院禁止她服务任何原客户,还要她赔"流失客户的收入"。
难点
- 她入职时确实签过一份协议,写着离职两年内不得服务公司客户。
- 对方申请了禁令,一旦批下来,她刚起步的生意就得停。
策略
- 竞业条款:在加州,不让员工离职后干本行的条款原则上无效,老板拿这种条款去追究员工,本身就违法。我们在答辩里把这点讲明白,对方在禁令开庭前撤回了竞业那部分,法院也没批禁令。
- 商业秘密:对方说客户名单、收费标准都是秘密,还说她离职前导出了大量数据。我们要求对方先说清楚到底哪些算秘密。对方第一次交来的清单只写了"客户信息、经营资料",法院认定不够。
- 请第三方查了她的电脑,报告证明她离职前后没有导出、拷贝或上传公司文件。客户是看到开业消息自己找来的。
- 对方第二次说明还是空泛。我们去函提醒:明知没道理还硬告,法院可以判他们出被告的律师费。
案件时间线
| 时间 | 进展 |
|---|---|
| 2025年9月 | 老东家起诉并申请初步禁令 |
| 2025年10月 | 提交答辩,要求对方先说清楚哪些算商业秘密;禁令开庭前对方撤回竞业部分,法院未批准禁令 |
| 2026年1月 | 对方第一次说明被认定不充分 |
| 2026年4月 | 电脑取证报告完成 |
| 2026年6月 | 对方第二次说明仍然空泛,我们去函提示:恶意提起商业秘密诉讼的,原告要承担被告的律师费 |
| 2026年9月下旬 | 对方撤诉,且以后不得再告 |
结果
老东家撤诉,以后也不能再告,还承担了W女士一部分律师费。
